一、政府主导推动作用
推行节地生态葬是一场向传统墓葬发起的攻坚战,是对传统殡葬观念又一次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革命。作为政府层面战略目标的制定,应当从顶层设计将生态葬相关条规放进《殡葬管理条例》,尔后还可通过设立《殡葬法》从法治的角度保障节地生态葬的实施。各级政府可将节地生态葬纳入基本殡葬消费范畴,从公益民生上着力扶持。一个具有政策性、导向性的《指导意见》还须跟上法律法规的支撑,从法治层面建立责任追究制,否则泛泛“指导”下的“推行”进程势必缓慢难以奏效。推行节地生态葬这项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国家决策和政府行为,完全可以提高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家利益高度坚决推动,加大力度自上而下督促实施。时不我待,节地生态葬应当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一项重要议题摆在各级政府会议桌上,摆进各地公墓规划建设中。可喜的是《指导意见》下发后各地纷纷行起来,这些由政府主导的政策性、指导性规划,以实现指标、完成任务的必须,将节地生态葬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轨道,有效制止传统墓葬无节制蚕食土地资源、影响生态环境的势头,促进了生态葬式葬法的推行。
二、媒体宣传导向作用
殡葬改革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重大国策,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入,提升关注度和参入度,媒体宣传起着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推行节地生态葬同样需要“舆论先行”“ 媒体给力”,需要全方位、大强度、立体式宣传造势。据笔者网上查阅,《指导意见》出台后,至今在“国”字头的报刊上乃至国家官方网站难觅踪迹,似乎这桩涉及死人的事难登大雅之堂,仅仅是民政部门这块有声音有图像,问起这项关乎百姓民生、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也鲜为人知。推行节地生态葬,必须借助媒体“造势”推波助澜乘势而上,尤其是各级党报和电视台这些权威媒体应当发声给以正能量力推,藉此赢得全社会的认同和支持。须知在信息传媒进入高速快车道的时代,媒体声音的传播力和穿透力能量是巨大的。
三、政策激励扶助作用
在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事上,一个新生事物的落地,少不了“激励性”的政策扶助,这种鼓励举措往往催生“从众效应”拉动其发展。在各地推行生态葬式中,上海、广州、天津纷纷出台海葬奖励补助政策,内地很多城市也相继建立生态安葬奖补激励机制,多是由政府埋单鼓励民众选择生态葬式这种引导模式。浙江省平阳县对凡是实行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葬式的每例给予3000元补助,实行深埋、撒散、海葬等不保留骨灰方式的每例给予5000元补助,便是很好的范例。
四、产品开发吸引作用
目前各地推出的节地型生态葬式,多似一个模子倒出来的一种面孔,缺少新颖、缺乏特色,缺失文化艺术表现,少有说服力吸引力。对此,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可将节地生态葬产品的开发作为一项科研课题推出各种新型产品,以文化、科技示范推动老产品“升级换代”,包括将节地又节俭、可再生材料替代传统石材减少污染等;陵园规划设计中,可因地制宜将多种生态葬式融入“立体生态绿化”自然环境的打造之中,做到景中有葬、葬在景中、葬景交融,兼具生态型、艺术型、休闲型园林功能;本着尊重逝者、慰藉生者服务理念,与生态葬式葬法相匹配的个性化服务要跟上,以服务赢得民众对新产品的认可;一些上规模的陵园可设立产品开发部门,推陈出新提供既尊重保留传统文化、又具有先进理念和文化艺术品位的特色生态葬式产品,引领本地区生态葬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
五、价格杠杆调节作用
推行和引领传统墓葬向着节地生态葬发展的过程中,观念的扭转是其一;利用“经济杠杆”这个无形的手撬动传统墓葬,相应提高传统墓价,藉此抵御和淡化传统墓葬习俗是其二。就“节约土地,保护环境”这项重大国策而言,让一意购买传统墓葬的丧主,为消耗过多的土地资源及对环境带来影响的行为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也是有道理的,京津沪多数民众业己意识和理解到这是资源紧缺、遏制浪费的无奈之举。虽然“死不起”、“葬不起”呼声此起彼落,但从消费意识上还是引导了人们在“比较”中,从节俭的角度选择那些更加经济的生态葬产品,如壁葬、树葬、花坛葬价格就很便宜,撒散葬分文不花,海葬、江葬还享受政府补助。江苏省南京市功德园推出的壁葬、树葬、花坛葬因其价格低廉销售愈来愈火爆。
六、生态陵园示范作用
推行节地生态葬,各地可选择一些陵园先行试点以典型示范,再组织各个公墓到“样板田”参观取经,以点带面铺开。上海福寿园生态葬做得很成功,其理念、模式及产品幅射到全国很多家公墓。各省市可选择一二个陵园作为省级、市级“开发区”先行,发挥标杆示范作用,提供本地借鉴参照,还可组织社会民众参观体验。中殡协可举办全国节地生态葬或是绿色殡葬理论研讨会、观摩交流会,从生态环境、地域风情、本土习俗、人文景观、艺术品位、文化理念等多视角、多元素探讨适宜省情市情县情的各种生态葬式葬法,避免产品单一化、同质化,更多地创新开发出让亲属情有所寄、哀有所托、祭有所处,富有文化内涵的产品和绿色葬祭礼仪,着力提升生态葬产品的品质和品位。
七、党员干部引领作用
作为国家一项重大的社会变革,推进殡葬改革中发挥党员、干部的领军和主力军作用尤为关健、尤为紧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其中就要求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执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生态文明的推行者、文明风尚的引领者”。“子率以正,不敢不正”(《论语》)。党员、干部身体力行积极践行节地生态葬式,以上率下在广大群从中带出好头,势必产生人格化示范效应,成为推动节地生态葬的无声力量。尤其是领导干部在“身后事”上率先垂范,其释放的正能量产生的拉动和影响作用不可低估。正所谓风成于上、化俗于下,周恩来总理就为国人作出好榜样。唯此,推行节地生态葬才能变难事为不难,为广大群众自觉行动,生态葬才可全面落地一以贯之实施。
八、相关部门监督作用
节地生态葬作为殡葬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应当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和治理体糸,各相关部门共同给力,形成共管共治格局。作为民政主管部门明确主体责任,从审批公墓建设项目的源头上把控,陵园建成后跟踪实施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强化指标性管控和常态化检查,强化节地生态葬考评奖惩机制。如公墓项目审批上,注重生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将节地生态葬列入陵园规划建设硬指标之一,明确下达生态葬式葬法所占的比例;一年一度的公墓年检中,对节地生态型的葬式葬法专项考核,对“未达标”的陵园,以“一票否决”不予通过年审;对严重超标建大墓、违规建豪华墓的责成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亮红灯”甚至收回公墓经营许可权。